主旨: 公告108年度第二季本公司資金貸與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華映)改善計畫及執行情形
股票代號:2371
公司名稱:大同
發言時間:2019-05-10 19:02: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10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8431號函辦理,公告
108年度第二季資金貸與華映改善計畫之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08年1月31日核准華映之保全處分,並於108年5月1日
同意延長保全處分九十日;依裁定內容,本公司於裁定公告日起九十日內不得
行使對於華映之債權,華映對本公司所負債務亦不得履行。
(2)針對華映之債權,本公司法務處已分別於107/12/17、107/12/24、
108/01/25、108/02/12及108/4/24 發函催討並要求提供還款計畫,華映目前取得
保全處分並聲請重整中,依法暫不得行使對於華映之債權,本公司將持續催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5/10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8431號函辦理,公告
108年度第二季資金貸與華映改善計畫之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08年1月31日核准華映之保全處分,並於108年5月1日
同意延長保全處分九十日;依裁定內容,本公司於裁定公告日起九十日內不得
行使對於華映之債權,華映對本公司所負債務亦不得履行。
(2)針對華映之債權,本公司法務處已分別於107/12/17、107/12/24、
108/01/25、108/02/12及108/4/24 發函催討並要求提供還款計畫,華映目前取得
保全處分並聲請重整中,依法暫不得行使對於華映之債權,本公司將持續催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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