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
股票代號:2880
公司名稱:華南金
發言時間:2019-03-25 19:19: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樓(華南銀行總行大樓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7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7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07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 修正本公司章程,請審議案。
(二) 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請審議案。
(三) 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審議案。
(四) 辦理本公司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
(五)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審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 選舉本公司第七屆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107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三)受理期間: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10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
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三、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董事應選名額為十九名(包含四名獨立董事)。
(三)受理期間: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4月10日止受理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
名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10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
知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六、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08年5月15日起至
108年6月1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www.stockvote.com.tw)。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樓(華南銀行總行大樓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7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7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07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 修正本公司章程,請審議案。
(二) 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請審議案。
(三) 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審議案。
(四) 辦理本公司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
(五)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審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 選舉本公司第七屆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107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三)受理期間: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10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
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三、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董事應選名額為十九名(包含四名獨立董事)。
(三)受理期間: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4月10日止受理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
名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10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
知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六、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08年5月15日起至
108年6月1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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