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股票代號:5281
公司名稱:大峽谷-KY
發言時間:2019-03-23 11:00:4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灣台中市潮港城國際美食館
(408台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2號)會議室召開股東常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2018年度營業報告書。
第二案:審計委員會審查2018年度決算表冊。
第三案:201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2018年度營業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第二案:2018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章程」案。
第二案: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第三案: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第四案: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4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本次108年股東常會議案。
(2).提案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3).本公司自108年04月09日起至同年04月19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
受理提案處所為大峽谷半導體照明系統(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19日下午五時前,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
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四川二街30號5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灣台中市潮港城國際美食館
(408台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2號)會議室召開股東常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2018年度營業報告書。
第二案:審計委員會審查2018年度決算表冊。
第三案:201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2018年度營業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第二案:2018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章程」案。
第二案: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第三案: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第四案: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4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本次108年股東常會議案。
(2).提案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3).本公司自108年04月09日起至同年04月19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
受理提案處所為大峽谷半導體照明系統(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19日下午五時前,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
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四川二街30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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