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家登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一年內累積處分同一有價 證券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股票代號:3680
公司名稱:家登精密
發言時間:2019-04-02 19:44:2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7/8/8~108/4/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07/8/8、45,000股、每股45元;
107/8/9、13,000股、每股45元;
107/8/31、10,000股、每股40元;
108/4/2、5,412,673股、每股3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07/8/8、45,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7/8/9、13,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7/8/31、10,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2,460,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200,000股、吉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350,000股、閎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154,673股、樂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200,000股、懷恩測量工程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700,000股、富邦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1,348,000股、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交易對象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該公司因執行庫藏股買回公司股票;
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如下:
(1)108/3、移轉之所有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移轉股數173,000股、
移轉金額7,757仟元;
(2)107/3、移轉之所有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移轉股數338,000股、
移轉金額19,942仟元;
(3)106/2、移轉之所有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移轉股數1,127,872股、
移轉金額78,951仟元;
(4)106/2、移轉之所有人:鑫舜投資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移轉股數150,000股、移轉金額10,500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損失約60,081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收款條件收款;契約限制條款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買賣雙方議價決定;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誠謹會計師事務所之覆核意見書
決策單位:依核決權限由董事長決行及提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8.9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00,000股;
帳列金額:12,330仟元;持股比例:1.11%;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57%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7.15%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721,35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營運資金並改善財務結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4月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4月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誠謹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怡慧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105)專高會字第000113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7/8/8~108/4/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07/8/8、45,000股、每股45元;
107/8/9、13,000股、每股45元;
107/8/31、10,000股、每股40元;
108/4/2、5,412,673股、每股3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07/8/8、45,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7/8/9、13,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7/8/31、10,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2,460,000股、交易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200,000股、吉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350,000股、閎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154,673股、樂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200,000股、懷恩測量工程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700,000股、富邦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108/4/2、1,348,000股、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交易對象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該公司因執行庫藏股買回公司股票;
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如下:
(1)108/3、移轉之所有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移轉股數173,000股、
移轉金額7,757仟元;
(2)107/3、移轉之所有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移轉股數338,000股、
移轉金額19,942仟元;
(3)106/2、移轉之所有人為自然人且非為公司之關係人、移轉股數1,127,872股、
移轉金額78,951仟元;
(4)106/2、移轉之所有人:鑫舜投資有限公司、非為公司之關係人、
移轉股數150,000股、移轉金額10,500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損失約60,081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收款條件收款;契約限制條款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買賣雙方議價決定;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誠謹會計師事務所之覆核意見書
決策單位:依核決權限由董事長決行及提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8.9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華景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00,000股;
帳列金額:12,330仟元;持股比例:1.11%;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57%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7.15%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721,35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營運資金並改善財務結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4月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4月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誠謹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怡慧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105)專高會字第000113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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