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股票代號:3305
公司名稱:昇貿科技
發言時間:2019-04-19 16:13:5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71號7樓、73號7樓、7樓之1、7樓之2及25個坡道平面式車位
2.事實發生日:108/4/19~108/4/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面積:
土地面積:306.84平方公尺(92.82坪)
建物面積:2,253.40平方公尺(681.65坪)
2.每單位價格:393,164元/坪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2.68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嘉貿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李三蓮董事長同時擔任嘉貿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未來營運發展規劃考量,向關係人-嘉貿建設開發(股)公司
購入其位於內湖區千禧大樓之辦公樓層,作為集團於台北、新北及內湖科技園區之
業務推廣及營運據點。
2.前次移轉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後進行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通過授權林吉永獨立董事於新臺幣2.7億元之額度內全權處理買
賣契約之簽訂及後續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87,721,2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動產估價師:胡純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未來營運發展規劃考量,購入其位於內湖區千禧大樓之辦公樓層,作為集團於台北、
新北及內湖科技園區之業務推廣及營運據點。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03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03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71號7樓、73號7樓、7樓之1、7樓之2及25個坡道平面式車位
2.事實發生日:108/4/19~108/4/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面積:
土地面積:306.84平方公尺(92.82坪)
建物面積:2,253.40平方公尺(681.65坪)
2.每單位價格:393,164元/坪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2.68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嘉貿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李三蓮董事長同時擔任嘉貿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未來營運發展規劃考量,向關係人-嘉貿建設開發(股)公司
購入其位於內湖區千禧大樓之辦公樓層,作為集團於台北、新北及內湖科技園區之
業務推廣及營運據點。
2.前次移轉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後進行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通過授權林吉永獨立董事於新臺幣2.7億元之額度內全權處理買
賣契約之簽訂及後續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87,721,2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動產估價師:胡純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未來營運發展規劃考量,購入其位於內湖區千禧大樓之辦公樓層,作為集團於台北、
新北及內湖科技園區之業務推廣及營運據點。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03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03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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