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將本公司持有之子公司冠亞生技 (股)公司普通股釋股予本公司股東
股票代號:4129
公司名稱:聯合骨科
發言時間:2019-03-18 20:32:2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冠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8/3/18~108/3/1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000仟股
每單位價格: 擬授權董事長於每股75元~100元內視冠亞獲利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交易總金額: 225,000,000元~3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公司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本公司股份達26,817股(含)
以上得認購冠亞1,000股(含)以上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係屬處分子公司股權對其未喪失控制力,故處分交易差額列資本公積,故無處分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價格交易價格不低於冠亞10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冠亞107年
底每股淨值22.77元;108年1月冠亞自結每股淨值23.30元;本公司107年度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之本公司持有冠亞之每股持有成本53.30元;並參酌會計師所出具價格
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由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2.77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2,172,400股
累積持有金額:650,480仟元
累積持股比例:99.4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7.19%~8.72%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5.97%~19.3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79,13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子公司上櫃規劃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3月1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3月1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吉點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明穎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986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總交易金額: 225,000,000元~300,000,000元
每股交易價格: 擬授權董事長於每股75元~100元內視冠亞獲利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冠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8/3/18~108/3/1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000仟股
每單位價格: 擬授權董事長於每股75元~100元內視冠亞獲利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交易總金額: 225,000,000元~3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公司本年度股東常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本公司股份達26,817股(含)
以上得認購冠亞1,000股(含)以上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係屬處分子公司股權對其未喪失控制力,故處分交易差額列資本公積,故無處分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價格交易價格不低於冠亞10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冠亞107年
底每股淨值22.77元;108年1月冠亞自結每股淨值23.30元;本公司107年度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之本公司持有冠亞之每股持有成本53.30元;並參酌會計師所出具價格
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由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2.77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2,172,400股
累積持有金額:650,480仟元
累積持股比例:99.4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7.19%~8.72%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5.97%~19.3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79,13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子公司上櫃規劃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3月1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3月1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吉點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明穎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986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總交易金額: 225,000,000元~300,000,000元
每股交易價格: 擬授權董事長於每股75元~100元內視冠亞獲利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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