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處份書暨高雄關處份案假扣押公告
股票代號:3562
公司名稱:頂晶科
發言時間:2019-04-15 16:58:0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務署基隆關暨法務部
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務署基隆關處分書107年第10701381號
及107年第10701060號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命令竹執孝108年全執特專字
第00000010號及竹執孝108年全執特00000010字第1080000097A號
4.事實發生日:108/04/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關務署基隆關對本公司103年4月期間其中2筆進口交易認為有
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故逕行裁罰,另高雄關就前103年4、5、6月期間3筆進口交易之處
分,分別對本公司之存款債權及對子公司之出資額在新台幣7,957萬966元之範圍內予
以扣押。
6.處理過程:本公司目前已就所有處分案申請復查及訴願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次受處分金額55,721千元暨假扣押銀行存款
金額43千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目前已就所有處分案申請訴願及復查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務署基隆關暨法務部
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務署基隆關處分書107年第10701381號
及107年第10701060號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命令竹執孝108年全執特專字
第00000010號及竹執孝108年全執特00000010字第1080000097A號
4.事實發生日:108/04/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關務署基隆關對本公司103年4月期間其中2筆進口交易認為有
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故逕行裁罰,另高雄關就前103年4、5、6月期間3筆進口交易之處
分,分別對本公司之存款債權及對子公司之出資額在新台幣7,957萬966元之範圍內予
以扣押。
6.處理過程:本公司目前已就所有處分案申請復查及訴願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次受處分金額55,721千元暨假扣押銀行存款
金額43千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目前已就所有處分案申請訴願及復查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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